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217651/2015-20228 文      号: 鄂州政办发〔2015〕32号
发布机构 : 鄂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 2015年05月21日
信息分类 : 鄂州政办发 有效性: 有效
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省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政办发〔2015〕21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范围
  各区、乡(镇)人民政府网站,各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网站,市政府各部门网站及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网站,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及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网站。
  二、普查方式和内容
  (一)普查方式。各级各部门办公室(主管科室)组织对本地、本部门政府网站进行基本信息填报、自查评分、检查;市政府办公室通过系统扫描和人工复核等方式对全市政府网站进行抽查、核查。
  (二)普查内容。按照《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检查各政府网站的可用性、信息更新情况、互动回应情况和服务实用情况等。
  三、时间安排
  普查工作从2015年4月开始,到2015年12月结束,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统计摸底阶段(4月下旬)。各级各部门组织对本地、本部门的政府网站开展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和有关信息填报工作。并于4月21日前完成《政府网站基本信息表》、《政府网站栏目(系统)基本信息表》(附表二、三)填报工作。
  (二)检查整改阶段(4-8月)。各级各部门组织对本地、本部门政府网站开展检查整改,并于8月5日前向市政府办公室报送检查整改情况以及《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附表一)。
  (三)抽查核查阶段(6-10月)。市政府办公室根据各级各部门填报的政府网站有关信息,通过系统扫描和人工复核等方式开展抽查核查。
  (四)通报总结阶段(11-12月)。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政府网站普查情况进行综合整理,按要求向省政府办公厅报告普查情况;同时,总结各级各部门政府网站建设的好作法、好经验,组织召开全市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交流会,通报普查情况,交流工作经验。
  四、组织实施
  本次普查范围内的所有政府网站主管单位为填报单位。填报单位要通过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以下简称报送系统)网址(http://pucha.kaipuyun.cn)下载"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客户端"软件(以下简称客户端软件),填报政府网站和栏目(系统)基本信息;自查并填报评分信息。
  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是本级政府部门及乡(镇)政府网站的统计摸底和检查整改工作的组织单位(报送系统账号和密码发放另行通知);按照时限要求,通过报送系统导入并审核本地及部门上报的政府网站和栏目(系统)基本信息;检查本地及部门的网站并评分,汇总上报普查信息。
  葛店开发区、鄂州开发区管委会,凤凰、古楼、西山街道办事处和市政府各部门办公室(主管科室)负责组织本部门政府网站的统计摸底和检查整改工作,通过客户端软件生成压缩文件后,向市政府办公室报送有关情况。各部门下属二级单位的数据信息,由各级主管单位汇总后报送。实行双重管理部门的数据信息,由市政府办公室汇总后报送。
  各区、开发区,各街办和市政府各部门同时要将填报的表格按时以纸质形式加盖公章后报送市政府办公室。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全市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研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具体工作方案。要负责组织所辖相关单位政府网站的普查工作。及时掌握工作进度,认真研究解决普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迅速整改。各级各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对照普查评分表,进行自查自纠,对问题较多、难以管好的政府网站或栏目,可先行关停,待整改达标后再行开放;无力整改或经整改达不到要求的,予以关闭。
  (三)重视审核。各级各部门要采取逐级核查等方式,加强对所填报数据信息的审核,确保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四)强化问责。对问题严重、整改不到位的网站,市政府办公室将适时予以通报并对组织不力、把关不严的单位进行问责。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建立问责机制,切实做好普查工作。
  (五)及时沟通。各级各部门要在4月21日前将政府网站普查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系人(姓名、职务、手机号码)报市政府办公室。有关咨询、建议及时与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联系反馈(联系人:刘高翔   刘军;联系电话:3830202;电子邮箱:ez3830202@sina.com  工作群:72902949)。
  附件: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使用说明及相关表格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17日
  附件:
  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使用说明
  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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