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预算

信息来源:市水产局 日期:2016-03-01

2016年市水产局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

                                 市水产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说

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1、部门主要职能
(1)研究制订全市渔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组织实施《渔业法》,代市政府拟订地方性渔业法规,并监督执行。
(2)负责全市渔业资源保护及开发利用和渔业环境监督,查处重大渔业纠纷案件和污染案件,维护渔业生产秩序,保障渔业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负责全市水生野生物保护、繁殖,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全市水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规划、建设和管理;统一全市渔政行政执法装备,发放水面开发许可证、捕捞证、渔船渔港检验证。
(3)负责全市水产科普工作和科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渔业科研课题的技术攻关和科研成果示范。根据有关法规负责全市水生动植物检疫、鱼病防治网络体系建设;根据国家产业政策,指导渔业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对渔业饲料加工,苗种生产及引种、渔船、渔具实行行业管理。
(4)收集发布水产品市场信息,指导水产品加工与市场汉通,协调有关部门拟定水产市场体系规划并组织实施,对水产市场实行宏观管理,负责全市渔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和外资、外援项目的引进与管理。
(5)负责渔业经营管理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渔农负担审核和监督。
(6)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劳资、干部教育及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水产局2016年市直部门预算单位共3家,全部为公共一类事业单位,3家单位分别是市水产局(本级参公)、鄂州市渔政船检港监管理处(参公)、鄂州市渔业技术推广中心。
3、部门人员构成
市水产部门2016年共计核定事业编制34名;财政供养人数57人,包括在职35人,退休22人。其中市水产局属参公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0名,现有在职19人,退休18人,实有人数37人;市渔政处属参公的事业单位,现有在职12人,退休4人,实有人数16人,其中核定事业编制(财政补助拨款)10人,自收自支6人(均为公务员身份);渔业技术推广中心全额拨款的事
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4名,现有在职4人。
(二)收支预算情况:部门预算总收入415。04万元、总支出415。04万元。
(三)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情况:基本支出376。04万元、项目支出39万元。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全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总额44。1万元。
二、2016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附表一)
三、财政拨款(补助)支出预算表(附表二)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1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4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7万元(市水产局3台公务用车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市渔政处1台渔政执法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仅0。7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表(附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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