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鄂州年鉴(2024)》编纂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217651/2024-04638 文      号: 鄂州政办函〔2024〕1号
发布机构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12日
信息分类 : 鄂州政办函 有效性: 有效
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济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高标准、高质量、高时效完成《鄂州年鉴(2024)》编纂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篇目设置
  《鄂州年鉴(2024)》共设置26个类目,类目下设分目,分目下设条目,条目由各单位根据各自职能撰稿。
  二、编纂要求
  《鄂州年鉴》是记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年度综合市情的重要载体,也是宣传鄂州的重要文化产品。《鄂州年鉴(2024)》编纂工作要严格按照《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规定》和《关于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特别是武汉新城、花湖机场两大省级发展战略推进落实情况,全面、系统、客观记述2023年度全市各地区、各行业的发展情况,充分反映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基本面貌,为贯彻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推动鄂州城市和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加快武汉都市圈协同发展示范区建设提供决策参考。
  (一)科学确定篇幅。各单位文稿必须具备概况、专条、撰稿人姓名、随文图表和具有存史价值的照片等要件;深入挖掘年度工作亮点,充分反映本单位年度职能工作、重点工作和创新工作,确保有价值的信息入编。为了扩充信息量,提倡多写专条。
  (二)提高撰稿质量。各单位要在撰稿质量上下功夫,把握本地区、本行业工作全局,着力突出地区特点、行业特点、年度特点。搜集资料要广泛、全面,筛选资料要细致、准确,引用的数据要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准,统计部门未统计的数据要客观真实;正文和报表要吻合,本年数据要与上年数据相衔接,人名、地名、单位名称要核对准确,文稿要规范精练。对本单位的主要职能工作要附报图表和照片,增强年鉴的直观性、实用性,随文图片要附文字说明,主题突出。
  (三)按时完成撰稿工作。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年鉴撰稿工作,成立起草专班,严格按照要求起草文稿。上报文稿(含电子文稿word文本、纸质文稿及相关照片)必须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在2024年3月31日前报送至《鄂州年鉴》编辑部(市政府机关食堂大楼6楼市档案馆年鉴工作科)。电子邮箱:2194437922@QQ.com;联系电话:0711-3830203。
  三、加强组织保障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鄂州年鉴(2024)》编纂工作的组织领导,负责做好年鉴编纂的组织、协调、撰写工作,认真抓好撰稿工作任务落实。《鄂州年鉴》编辑部要统筹做好年鉴的组稿、撰稿、编辑、审稿、出版等工作,确保完成《鄂州年鉴(2024)编纂》任务。
  附件:1.《鄂州年鉴(2024)》编纂方案
  2.先进单位表
  3.模范人物表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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